[日韩同人]成为霸总儿子之后[娱乐圈]_分卷(115) 首页
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

   分卷(115) (第1/3页)

    ??有不少人这会儿还在感叹郑义宣手法隐蔽呢,居然还能用抽奖的方式送房子,长见识了!

    ??证据已然在手,如果这真是一个正义必胜的世界,此时的检察官们可能已经义愤填膺地让警察去把郑义宣抓来了。

    ??然而这是不可能的。

    ??至少到目前为止,检察厅已经把该问询的人都问完了,却还是没有任何动静,一副今天的工作结束了,即将各回各家各找各妈的模样。

    ??倒是和他猜想的差不多,背后的两方人马不分出个胜负,在台前的检察官们也是不敢轻易做出裁决的,哪怕他们手里确实有证据。

    ??不过这群人想来也知道,这场贿.赂案关注度极高,不是他们想拖着等结果便能一直拖下去的,在这期间他们必须做点什么,好让自己显得很忙碌似的。

    ??如此一来,民众们才会觉得他们在为案件劳累奔波,只是因为案件太复杂了,这才迟迟无法结案,而不是认为他们怕了那郑家父子,再三犹豫都不敢定其罪,从而成天死盯着他们,一个劲儿地催他们结案。

    ??那么问题就来了,他们该怎么让自己显得忙碌一些呢?

    ??很简单,继续审问其他证人不就好了!

    ??他们一直在询问犯人,也能为更好的定罪打辅助,谁都说不出半分不是来,还显得他们特别的尽职尽责,半点疏漏都不放过。

    ??唯一遗憾的是,案件的证人终究是有限的,一些不太复杂的案子,其实只需要针对最主要的那几个当事人就足够了,他们想靠审讯证人来拖时间,就只能把一些无关紧要的人也拉过去陪他们一起胡咧咧。

    ??李贤因,就很可能会被检察官们归类在与此事有点关系、但又无关紧要的那一类人里面。

    ??毕竟郑义宣之所以会干出行.贿这等事,其源头就是李贤因,可再怎么样,都不是一个人可以犯法的理由,郑义宣犯不犯法也和李贤因没关系,检察官收集证据的时候本应不会召唤他的,他又没有直接参与到这件事中,难不成还能指望他提供什么证据不成?

    ??然而现在是特殊状况,像李贤因这样的名人是很容易被想起来的,绝对是转移注意力的绝佳人选。

    ??果然,他不过才刚到家而已,检察厅的电话就来了,通知他明天早上九点到检察厅问话,不得缺席,否则检察官们就要堵到他家门口来审讯了。

    ??李贤因直接无视了对方软绵绵的威胁,他满口答应着明天一定准时到达,心里却想着待会儿要和李富真通通气,看看她那边是什么状况,再决定明天要不要去,又该怎么去。

    ??只是还没等他联系李富真,另一个颇有些眼熟的号码打了进来。

    ??是卢女士的电话。

    ??算算时间,这会儿美术馆的周年庆活动应该也才结束了没多长时间吧?现在不该是收拾残局的时候吗?就算卢女士这个财阀会长夫人可以完全丢下扫尾事宜不管,那这会儿也该回家休息了,给他打什么电话啊!

    ??自从知道卢女士可能想拖他一起去玩韩国现代版甄嬛传后,李贤因现在都有点怕面对她了,就怕卢女士冷不丁地突然开口请求他帮忙,他还真不知道自己是该答应还是应该拒绝

    ??就因为这个,他愣是瞪着手机重播了两遍铃声,却还是没能接起电话,而等他终于做好心理建设的时候,铃声突然戛然而止。

    ??对面挂了。

    ??李贤因有点心虚,就这样看着人家的电话不接好像也不太好

    ??算了算了,如果真有什么重要事情的话,卢女士肯定还会再打电话过来的,到时候再接就是了,但他肯定不会选择主动回过去的,谁知道这一回电话是不是就回出问题了呢。

    ??只是他也没想到,等到第二天太阳都要升起来了,这电话铃声却是再也没响过,卢女士竟然没再打电话过来。

    ??这又是什么意思?难不成之前是打错了?

    ??第175章

    ??卢女士的奇怪行为让李贤因有些不解,但这绝不是当下最紧要的事,真好奇的话,他可以等下周末见到崔仁根时再追问一二,李贤因可不相信崔仁根对此一无所知。

    ??就算他原本确实不知情,卢女士恐怕也会特意交代,毕竟这种吊人胃口的事,卢女士可能也猜到了他会转头询问崔仁根。

    ??如今首当其冲的是面对一大早的检察官问话。

    ??也不知道记者们是从哪里得来的消息,等李贤因到首尔检察厅的时候,扛着摄像机与话筒的人们早就把大门口围了个水泄不通,一看到李贤因下车,纷纷眼前一亮,拔腿就往他跟前凑,要不是一边还有两个保镖虎视眈眈,这会儿李贤因的拐杖都要给他们挤掉了。

    ??最外围单纯看热闹的群众们可算是体会了一把职业记者的凶残,昨天被传唤的证人中,除了郑家父子之外,也就那个局长才能让记者们提起点兴趣,争抢着采访的欲.望着实不高,可今天就不一样了!

    ??李贤因在媒体界可是知名的新闻制造机!要是能从他这儿薅到个大新闻,
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